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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装备工程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条件的规定
发布日期:2014-10-11   浏览次数:

江苏大学农业装备工程学院文件

农装发〔2014〕6号

农业装备工程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

提前毕业条件的规定

一、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基本要求

1、专业名称:农业工程一级学科(含农业机械化工程、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、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、农业水土工程、生物机电工程二级学科专业)、机械工程(含机械设计及理论二级学科专业)

发表(或录用)EI源期刊学术论文2篇且其中1篇为一级期刊,或发表(或录用)SCI源刊(影响因子1.0以上)学术论文1篇。以江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,且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、申请人为第二作者,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申请人硕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。

2、专业名称:生态学

发表(或录用)SCI(E)源期刊(影响因子1.0)学术论文1篇,或者在“江苏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认定期刊目录(试行)”中本学院认定的期刊上发表(或录用)学术论文2篇。以江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,且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、申请人为第二作者,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申请人硕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。

二、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要求

专业名称:农业工程

在申请学位前必须在统计源期刊以上发表(或录用)学术论文2篇,其中至少一篇为EI源期刊论文;或发表(或录用)SCI源刊(影响因子1.0以上)学术论文1篇。以江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,且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、申请人为第二作者,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申请人硕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。

本规定自2014年9月份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。

农农业装备工程学院

2014年10月8日

抄送:研究生院

农业装备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4年10月11日印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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